MYSEO123 虛擬主機 服務條款
電子商務首選虛擬主機,穩定、快速、適合各種cms及wordpress

虛擬主機及其他服務條款合約書

立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myseo123.com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甲方租用乙方虛擬主機服務及網站代管及其他服務,雙方協議如下:

甲方於乙方公司官網(host.myseo123.com)註冊帳號並申請租用本服務經線上,註冊資料填寫正確,且1.訂購勾選同意本合約選項,同時2.甲方透過Email信件通過本公司的實名制,且3.甲方付款成功,甲方於上述1~3點之其中一點,則甲方同意乙方「虛擬主機及其他服務條款合約書」,且具法律效力,乙方不再簽署及提供雙方紙本合約,租用虛擬主機及網站代管及協助處理相關事務,以下稱為「本服務」

第一條 租用虛擬主機服務程序及收費標準

  1. 租用期限:
    根據甲方完成實名制及付款成功後,經由人工開通服務日期起至隔年同日,為期一年,並於結束前一個月進行續約繳費成功,才能繼續使用本服務。本服務最短租期為壹年,未滿壹年以壹年計,恕不接受退費。
  2. 費用:
    根據甲方所選擇的服務,費用如有調整時,應以合約到期後按網站公告新費用承租。甲方應於規定之繳款截止日前,繳納所有款項,逾期未繳清者,經限期催繳仍未繳納者,得終止甲方租用。甲方因逾期未繳費致暫停使用者,其停止使用期間,服務費用仍應繳交。
    如逾期未繳或拒絕繳納,乙方有權以1.email通知或2.電話通知後,取1或2其中一項通知後,逕行中止甲方所有服務,所衍生之法律責任暨損失概由甲方自行負擔。甲方不得因此而要求乙方任何補償或賠償。如果乙方聯絡資料不正確而無法接收電子郵件通知,我們概不負責。
  3. 實名制:
    甲方申請租用虛擬主機服務,向乙方應檢具本申請單及身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公司請附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但政府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單位得憑關防辦理可以用正式公文替代外,辦理各項異動。用戶填寫於申請書上之資料及所附證明文件,應保證為真實,如有虛偽不實導致發生糾紛或致本公司、第三人發生損害,由甲方負全部之責任。
  4. 虛擬主機服務提供七天付費試用:
    試用期間以虛擬主機開通日起算七天(帳號開通日為第一日),甲方得於試用期間內隨時終止合約,並退還虛擬主機費用,但需扣除虛擬主機設定費一千元整。
  5. 乙方對甲方用戶所提供之資料不負徵信、檢查之責任。
  6. 乙方通知所使用之電子郵件地址以用戶於申請書上填寫為準。甲方必須自行確保聯絡資料的準確無誤。

第二條、虛擬主機服務風險聲明

  1. 乙方硬體設備損毀、故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信期間,除按下表之規定延長有效期限外,乙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甲乙雙方同意依本條款處理。
  2. 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致使用無法使用由本服務,經甲方通知本公司十二小時內仍無法恢復時,延長有效期限一天,除此之外,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 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致使用無法使用由本服務,經用戶通知本公司四十八小時後仍無法恢復時,延長有效期限三天,或甲方可終止使用,乙方得扣除本服務設定費一千元及退還甲方已繳納但未使用之按月計算之款項,除此之外,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 如因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停電、戰爭、DDoS攻擊及設備故障、海底電纜斷裂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線路中斷或毀損,乙方不負責善後及賠償。
  5. 乙方因虛擬主機系統容量限制或維護系統之必要,乙方得暫停或限制甲方使用本服務。
  6. 乙方對甲方使用本服務存放於虛擬主機等服務系統內之電子檔案及資料資料等負保管責任,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導致毀損時,乙方將不收取本服務之當月月租費,最高可減免六個月月租費為限,除此之外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7. 乙方對於甲方租用本服務之硬體設備,應負硬體維護責任,如因硬體設備故障,乙方將無償更換硬體。用戶租用本服務,除本條規定外,乙方不負其他賠償責任,甲方須為軟體、資料備份、服務中斷投保相關保險等,以填補或減輕可能遭受之損失。
  8. 虛擬主機帳號密碼是獨立運作,因此甲方存放於虛擬主機等所有檔案,乙方沒辦法登入甲方的虛擬主機設定備份,請甲方自行設定定期備份,且乙方沒有義務幫甲方備份,但若發生檔案遺失損毀或其他狀況,乙方會盡力幫甲方恢復。若無法取回檔案,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9. 乙方有權更動此條款,且不必向甲方通知,乙方若因財務、資安、法律等,及其他特殊理由,可關閉此服務。
  10. 乙方不保證若因為特殊原因,導致檔案「全數」遺失的問題不會發生,一旦發生,乙方會「無法」將檔案還給您,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 虛擬主機及網路服務使用規範

  1. 甲方應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所禁止之行為:
    1.甲方透過虛擬主機服務架設網站或其他等方式所公開傳輸、公開發表或私下傳送的資訊、資料、文字、軟體、音樂、音訊、照片、圖形、視訊、信息或其他資料,下簡稱「甲方內容」。一切甲方內容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無法控制更無法辨別經由甲方用本服務之「甲方內容」的正確性及合法性、完整性或品質。乙方均不為任何「甲方內容」負責,包含且不限於任何錯誤或遺漏,以及甲方經由本服務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而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2.甲方應遵守中華民國及國際間資訊、電信、證券交易、金融、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法規暨權利所有人在網路上之授權聲明,甲方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所衍生之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不得在網際網路上做中華民國法律所禁止之行為,並不得在網際網路上做任何造成本公司系統之障礙或從事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甲方所上傳到本服務的所有檔案、文件、資料等(下稱「檔案」),不能違反中華民國之法律,若違反了中華民國法律,除須自行負責外,本公司為維護服務品質,依網際網路國際應用慣例,得終止用戶之租用,任何後果及可能損失概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甲方清楚網路的公開性,乙方的虛擬主機服務僅接受符合中華民國法律約束之網頁內容的網站,甲方上載或以任何媒體形式委託乙方設定之網頁內容(內容包含電子檔案文字圖片聲音影片等)及連結,網路資訊過於龐大乙方無法完全辨識出合法性,所以甲方應確保其適當性及合法性,若有違法(侵害著作權等)情形發生,甲方同意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5.甲方的虛擬主機等網路服務不可包含有色情、猥褻、暴力、血腥、政治偏見、種族歧視、盜版內容、駭客/黑客軟體、破解軟體、非法活動資訊、挖礦、未經使用者 (瀏覽端) 同意使用大量資源等內容。
    6.甲方所安裝於虛擬主機上任何之軟體程式檔案,均需正版且不得抵觸國際著作權相關法令,若違反相關法令而衍生法律責任,甲方應負全部法律責任,均與乙方無關。
    7.甲方遵守網際網路上國際使用規則及慣例,包括但不限於如下:禁止從事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及法律所禁止之行為。禁止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禁止設立任何違反法令之網站或於網站中公然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品。禁止從事涉及誹謗、恐嚇他人及任何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禁止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禁止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2. 甲方如違反本合約書之規定:
    乙方不需經司法判決確定,而可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予甲方,甲方須自負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責任及行政責任,應配合乙方釐清相關事實及法律責任、甲方為乙方從事有關之和解談判、仲裁及訴訟提出抗辯,甲方應自費為乙方提供辯護,並負擔乙方所需支付之賠償費用或和解金,且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侵權訴訟所受之一切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之有形及無形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為解決爭議所生之相關成本費用、律師費、仲裁、訴訟等所有費用及包含商譽損失等。
  3. 虛擬主機傳輸速度:
    乙方提供網路服務之傳輸速度數據為整體網路環境均無障礙之情況下之最佳功能值;用戶認知、整體網際網路之流量、遠端伺服器之處理速率等各種因素,均將影響用戶上網的實際傳輸速度,因此乙方不保證傳輸速度,同時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4. 乙方於合法範圍內,接獲主管機關許可或命令之有證據的前提下,保留對甲方暫停或終止虛擬主機等服務之權利。
  5. 保密義務:
    乙方因業務上所取得之甲方基本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處理及利用,並負保密義務,除經用戶同意外,不得揭露、傳輸、交付予第三人。但如果遇到特殊狀況,如違反法律等情況,乙方會主動或被動且無條件提供給「可靠」的第三方(如政府機構)。
  6. 無法保密之情形:
    甲方接受同意乙方得依據政府法令需求或執行本條款之處置,得將甲方用戶相關的資料,其中包括申請資料、聯絡資料、儲存於用戶帳號內的一切資料數據加以保存或揭露予政府機關、司法部門及警政機關。

第四條 本公司保留之權利

  1. 甲方所涉及之各項法律責任,乙方本公司概不負責:
    1.甲方若在網路上散布或擷取之各項資料與程式,甲方所涉及之各項法律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2.乙方僅提供虛擬主機租用服務,因網路由不同網路連接使用,如甲方系統發生遭第三人經由網路入侵、破壞或病毒入侵擷取其資料等侵害情形,因此所生直接或間接之損失,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2. 基於防火牆更新及升級等需求,乙方得更動虛擬主機所使用IP位址、及機房地理空間位置,乙方將於五日前通知甲方,甲方需同意配合辦理。
  3. 乙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供甲方租用,甲方使用如有超過租用虛擬主機該服務的使用範圍,或特別指定使用,如修改php及資料庫等設定,若產生額外報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建置管理之費用。
  4. 如虛擬主機遭到入侵、破壞、竊聽,或本服務系統有漏洞,導致您的個人資料外洩,乙方僅能盡力封鎖該問題或漏洞,對於已外洩的個資,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5. 在無可避免的主機維修升級更新及無法控制的因素,及需要重新指定客戶的網頁空間及IP位址,乙方有權暫停主機運作,暫停服務期間或續因必要之測試檢修,而造成虛擬主機等服務不能正常運行時,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此段期間內的損失。

第五條 甲方用戶之義務

  1. 甲方應自行定期進行所有資料備份:
    甲方租用虛擬主機,為保障甲方權益,甲方負責按照申請書內之規格進行系統備份,甲方務必定期自行做好虛擬主機及網站各種資料的備份工作,如資料庫備份,電子郵件備份到gmail信箱等的任何程式資料備份工作。以免乙方設備故障再恢復時,若無法成功恢復本設備時,已無備份資料可再上載,如甲方未自行備份,因此所生之損害,甲方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甲方請重視自己利益,進行所有資料定期備份,甲方提出各種租用設備之異動申請時,由於乙方需將原存放於虛擬主機硬碟之資料刪除,如甲方未自行備份,所產生之損害,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做任何補償或賠償。
  2. 乙方所提供虛擬主機的資源及流量規範:
    主要是虛擬主機的用戶均可保持優良傳輸質量,故甲方不得在虛擬主機上安裝及使用或蓄意使用會嚴重佔用虛擬主機系統資源(如CPU、記憶體等)的軟體程式。當甲方所安裝及執行的程式大量耗用虛擬主機及伺服器的CPU及記憶體等系統共用資源或頻寬時,如造成CPU持續超過85~100%未降低,記憶體長時間佔用八成,為保障其他用戶的權利,本公司將不予事先告知有權將虛擬主機重新啟動,並強制關閉該程式或網站,並告知甲方處理到改善為止。若甲方不願意改善,或甲方請乙方協助改善,甲方並接受乙方的報價處理,假如超過乙方能協助處理的範圍,則乙方有權自行終止甲方之虛擬主機服務,而所導致之任何後果或損失概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得因此而要求乙方任何補償或賠償。
  3. 甲方上傳於虛擬主機之檔案或安裝程式,甲方需善盡維護之責,乙方不負責甲方使用虛擬主機下所造成網站之各種錯誤所造成之損失賠償,甲方若有不良檔案或程式影響而導致任何損失或費用,如病毒、程式的bug、違法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乙方有權做適當之緊急處理,使甲、乙雙方免於受損。
  4. 虛擬主機服務為共享式資源,甲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甲方造成乙方虛擬主機之障礙,甲方所用的PHP、CGI、ASP程式或任何其他語言程式,甲方大量耗損效能或影響其他客戶使用權益,經發現或檢舉,將立即暫停甲方虛擬主機使用,直至改善為止,甲方拒不改善者,乙方可取消甲方虛擬主機使用權。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2.甲方不得上傳或安裝PHP、CGI、ASP或任何其他語言程式編寫之聊天室程式。
    3.虛擬主機應儲存與網站有關之檔案,甲方禁止使用網站代管服務作為網路硬碟等用途。
    4.甲方禁止上傳大量容之影音檔案及任何程式或任何電子檔案佔用虛擬主機流量,甲方應放於youtube等平台,或改租高流量影音虛擬主機。
    5.甲方不得發送未經同意的廣告信,會觸犯中華民國的個資法,廣告信之定義以中華民國法令為主,請甲方自行上網查閱,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6.虛擬主機不得發送電子報服務,需要發送電子報服務,請另外選購電子報服務功能,電子報定義,一小時發送200封給250收件者信件。
    甲方如有違反合約書之規定,乙方有權不另通知下進行緊急處理,處理所產生之一切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保留裁定甲方用戶是否違反上述規定之最高權利。
  5. 甲方使用本服務,不可妨礙他人使用或影響本服務功能之正常運作,如有違反,經乙方通知後24 小時內未改善或已造成本服務功能之正常運作或其他用戶使用之障礙者,乙方得逕行暫停甲方本服務。
  6.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之各種服務功能及程式,相關之一切智慧財產權或使用權均歸屬於乙方擁有,甲方僅得自行於本服務之範圍內使用,如有複製、更改或供他人使用等侵害情形,乙方除得逕行終止租用外,並請求損害賠償。
  7.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由第三者開發或提供之各種功能程式,甲方僅得自行於本服務之範圍內使用,如有複製、更改或供他人使用等侵害情形而導致第三人對乙方提出訴訟或賠償要求,甲方得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並支付過程中延伸的一切費用及名譽損失。
  8. 甲方如未繳款,或甲方終租用本服務,應於租用三十日前向乙方客服填寫服務單或寄發mail通知,甲方並於租用終止或屆滿之次日,將其資料自本服務刪除,如期未移除時,乙方得逕予刪除之,甲方不得異議。
  9. 乙方僅提供虛擬主機等服務,若有免費協助安裝套装程式時,乙方不負軟體程式之瑕疵擔保責任,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修改套裝程式以符合甲方要求,若甲方要求任何附加服務時,皆以乙方報價為主。

第六條 賠償責任

  1. 任一方違反期在本合約中所做之承諾及保證而直接或間接造成他方之任何損害,違反之一方應賠償他方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他方因請求賠償的合理的律師費用),乙方賠償甲方之最高上限為甲方支付費用為上限,甲方同意且不得已任何名目求償高於甲方支付費用。
  2. 乙方因甲方使用乙方所提供之虛擬主機等服務,而受第三人以外方式向其有所請求時,甲方除對乙方因此受之損失或支出之費用應加以賠償或補償外,並應依乙方之要求,為乙方提出適當之證明、抗辯或其他協助,且甲方不得於未獲乙方律師書面同意前,逕行與該第三人有任何和解之行為。
  3. 其他業者(包括但不限於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者)協力提供網路服務於用戶,如因該其他業者之因素致影響網路服務之提供,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亦不代用戶向其他業者求償。

第七條 附則

  1. 客服人員有權不回答您的問題(通常是同個問題重複問太多次、辱罵客服人員、態度不佳)且請勿騷擾後端管理人員的私人帳號。
  2. 若您購買了本服務,代表您已經「完全同意電子協議」以上條款,且願意遵守。
  3. 大小標題;獨立合同條款;可分性
    本協議中各大小標題僅為方便參考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將各方達成的協議詮釋或解讀本協議另外明定的部份,不論任何用途,本協議中的每個契約與協議應理解為個別且獨立的契約或協議,如果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認為本協議的任何規定 (或部份規定) 為非法,無效或無法執行,則本協議的其餘規定 (或部分規定) 得不因此受到影響,並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視為有效,且可執行。
  4. 在本協議中使用但未在此定義的術語應具有在 (通用服務條款協議) 中所涵蓋的意義,本協議之規定與 (通用服務條款協議) 規定之間若有所牴觸,則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5. 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

公告日期:2024年3月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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